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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为基本手段,积极挖掘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和生产技术规程及产品标准的学习、宣传,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的力度,推进农业品牌化战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申请注册工作
  (一)加强指导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引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把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对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工作的指导,尤其是要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工作的指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把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大力宣传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观念和质量意识;广泛宣传和推广普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的有关知识,使广大农民切身了解、真正懂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自觉主动地通过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职责任务。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注册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都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农业、气象、质监等部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地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宣传、学习和培训,生产基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等技术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处侵犯已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申报地理标志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1、当地县级政府部门同意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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