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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从即日起,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元旦、春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检查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要把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幼儿园、浴室、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作为重点,督促上述单位和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灭火扑救作业面不被遮挡。

  二是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的检查。要加大对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和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以及大型物资仓库、露天堆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单位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最大限度确保消防安全。

  三是要加强对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对节日期间组织的灯展、焰火晚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各级政府、各活动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严格审批,对活动举办的各类场所要提前进行督查,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疏散逃生设施的完好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凡消防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

  四是要加强对“七小”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和出租房屋的检查。民政、教育、文化、工商、公安、安监和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敬老院、福利院和“小歌舞厅、小旅社、小餐馆、小洗浴、小网吧、小美容店、小游戏厅”等场所及出租房屋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五是加强对消防控制室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等,切实保障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法律的、行政的、舆论的手段,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治。要按照新《消防法》的要求,用足用好新的监督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绝不姑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绝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绝不放过,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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