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后访视模式:
1 .产后访视必须实行面对面服务,可以选择产妇和新生儿回院访视或访视人员上门访视两种服务模式。
2.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工作手册》中的《产后访视工作常规》的要求,制定本辖区产后访视工作制度,规范和公示产后访视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为产妇提供规范的服务。
3.产后访视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助产机构承担。访视人员应对居住在本辖区的产妇认真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开展产褥期保健的卫生宣教指导,推广产后保健操,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访视次数:出院至产后28天内至少访视1次。一般产妇出院后3天内、产后14天、28天为访视时间。
5.访视的内容:包括对产妇及新生儿的检查
(1)产妇:了解产妇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测血压、量体温;检查两乳房,了解哺乳情况;观察子宫复旧及恶露;观察会阴或腹部伤口愈合情况。开展产褥期卫生及计划生育指导,推广产后保健操;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科学喂养等。
(2)新生儿:了解和观察新生儿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声、吸吮能力和大小便等情况;测体温、称体重;全身检查:颜面、五官、皮肤、脐部等,注意皮肤黄染出现的时间及程度,有无感染,检查脐部有无出血、渗出物、红肿,了解脐带脱落情况;指导新生儿护理等。
(二)产后42天健康检查:产妇应在产后42天带婴儿回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1)产妇检查内容包括:全身检查及妇科检查。测血压、脉搏;查血、尿常规;检查乳房,了解哺乳情况,观察生殖器官的恢复情况等。
(2)婴儿健康检查内容包括:观察婴儿面色、精神、吸吮、哭声等情况,测体温并做全身体格检查等。
(3)指导哺乳期保健,宣传科学育儿和进行计划生育措施指导等。
本文有效期五年,期满后由我局组织评估与修订。
附件:
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使用和运转
一、地段建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的使用和运转:城区实行地段建册模式
(一)一级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所管辖地区内的怀孕妇女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孕管册),并填写《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登记册》,要保证信息资料填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孕妇建册后,孕管册原则上应由孕妇保管,每次产检均应出示给产检医师,由医师将产检情况填写在手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