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尿十项;
3.白带常规:包括念珠菌、滴虫、白细胞、革兰氏阴性双球菌等检查;
4.肝炎病毒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或乙肝两对半抗原抗体检测;
5.肝功能测定(ALT);
6.空腹血糖;
7.梅毒螺旋体检查;
8.双方地中海贫血和G6PD检测(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血红蛋白电泳检查);
9.心电图;
10.B超检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注意排除畸形。排除畸形的最佳筛查时间为18-24周。
除上述必查项目外,各医疗保健机构可根据自身医疗条件及孕妇妊娠情况在孕妇知情选择的情况下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查(建册时未接受检查服务者)和TORCH感染特异性抗体检测(包括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等感染抗体检测)等其它相关辅助项目的检查。对有产前诊断适应症的孕妇,应及时指导其进行遗传咨询和产前诊断。
(四)高危妊娠评定和管理
各级设产科的医院必须开设高危妊娠专科门诊,按照《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对首次产检的孕妇进行高危妊娠评定,并进行登记、追踪随访等专案管理,同时按要求对超出本单位监护范围的高危妊娠及时转诊。
●复诊产前检查,具体内容应包括:
(一)询问相关情况:询问孕妇近期有无特殊情况,如头痛、头晕、眼花、浮肿、阴道流血、胎动等情况,对于妊娠28周以上的孕妇要查看其胎动自我监护记录。
(二)体格检查:测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听胎心率,检查四肢有无水肿、腹部四步触诊了解胎儿大小、胎方位、胎先露、胎先露部是否衔接等情况,注意腹壁肌的紧张度、子宫肌敏感程度及羊水多少等。
(三)描绘妊娠图:将每次产检所得的宫高、血压、体重等数值记录于妊娠图上,绘制宫高曲线,观察是否与孕龄相符,宫高能较准确反映胎儿宫内发育情况,若宫高连续2-3次在标准曲线的第10百分位数以下或停滞不变或增长缓慢,应注意FGR的可能,若宫高大于第90百分位数,提示胎儿宫内发育过大或存在羊水过多等异常情况。必须重视使用妊娠图,结合其他检查明确诊断,及时处理。
(四)辅助检查:在产前检查过程中,根据孕妇的孕周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辅助检查。
1.B超:妊娠32-34周B超检查主要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查看胎儿身体各部分有无畸形,有无脐带缠绕情况,测量双顶径、股骨长、腹围、羊水暗区(指数),明确胎方位、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等。妊娠36-37周B超检查必要时行生物物理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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