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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衡办通[2006]20号)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国省属驻衡各单位:

  近年来,“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在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密切政府与公众联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其各项服务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中办[2006]11号)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通知》(国信〔2006〕2号)精神,结合衡阳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上政务公开,推行网上公开服务
  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程序和要求公开公众关注的重大决策过程类信息和工作动态类信息,确保既定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05]5号)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的网上政务公开目录,进行网上政务公开;同时,要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衡政办发[2005]14号)以及门户网站技术规范和标准,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建设。凡属于政务公开的内容,特别是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已公开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新;凡属网上发布的政务信息,均不得设置阅读访问障碍。
  市直各单位对外网站今后将作为“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的二级子网站列入日常管理,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及有关公用事业单位要将其承担的所有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受理机构、地址、岗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中的常见问题等)在对外网站上公布,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并在网站上设立咨询窗口和监督、投诉栏目。到“十一五”末期,政府所有适合上网的、公众需要的项目都能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办理。
  衡阳日报社、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分别具体负责组织各类要闻、旅游服务(包括食住行娱)、投资衡阳、三农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在门户网站发布。其他部门对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要按照衡政办发[2005]14号文件要求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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