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衡政发[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
衡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重大通信事故;
●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应急保障任务,县市区政府要求的通信保障应急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平战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衡阳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副总指挥,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通信保障应急办公机构、所属各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办公机构;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保障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