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意见
(衡政发[2006]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思想和认识真正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要着重在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滥用权力、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等方面下功夫,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打击商业贿赂等工作。把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尽快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制度、应急机制、公共财政体制、行政收费行为规范、行政许可、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要积极开展问责制和绩效评估试点,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试点推进力度,在认真抓好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有组织、分阶段地在全市逐步加以推广。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权责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5]46号)文件要求,将执法职权分解到部门、到岗位,明确法定义务、具体目标、工作标准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解决好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的问题。全面完成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继续加快推行相对集中行政执处罚权工作。要加强持证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制度。要抓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