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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1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森林、环境,保障国土和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指示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机构,及时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林业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林业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在防控策略上以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和预防为重点,在防治措施上以无公害防治措施为重点,实施营林、生物、化学和物理等综合治理措施。
  1.3.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根据生物灾害发生危害的特点,抓住有利机会,采取科学的方法,快速、有效地控制灾害的扩散蔓延,达到生物灾害的可持续控制。
  1.3.3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在防治生物灾害的职能和协同作用,积极开展联防联治。
  1.3.4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人民政府是防治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防治较大(Ⅲ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防治一般(Ⅳ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现场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
  1.4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湖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国家处置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衡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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