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等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市经委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
市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会同衡阳海关对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进行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衡阳海关负责因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市新闻办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
市财政局负责由市级以上响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2.1.5 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畜牧水产局的负责同志担任。
(2)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省和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制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细则,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检查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向省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6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市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畜牧水产部门负责或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查办或者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救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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