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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衡政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湖南省构建大市场大流通试点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06]36号),为进一步适应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构建大市场、大流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先导作用,特提出我市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一、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我市“十一五”时期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服务产业和服务群众,发挥流通的先导作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的引导和宏观调控;通过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稳妥推进电子商务试点,促进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一步提高我市国民经济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素质。
  我市“十一五”时期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将我市建设成具有较强辐射功能、充满经济活力的区域性现代商贸流通中心、全国枢纽一级节点物流中心城市。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到2010年达到387亿元人民币,力争年均增长14%。
  --大型龙头企业。到2010年全市建成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市场达到25家,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市场达到4家,50亿元的市场1家。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3年内,建设乡级连锁超市、便利店175个,村级连锁超市、便利店3000个,达到65%的行政村和85%的乡镇建立和改造标准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
  --农贸市场改超市。重点推动经济发达、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的农贸市场改超市,5年内完成10家左右的农贸市场改超市。
  --连锁企业店铺数发展到300个,连锁企业销售总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达到15%左右。培育3家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的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1家经营业态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连锁集团;2家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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