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衡政发[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国、省属驻衡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强化统计服务功能,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改革并完善全市统计管理体制,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工作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信息与咨询的重要基础工作。加强统计工作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科学决策,理性执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大意义。统计工作是坚持和检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经济社会考核评价体系,实事求是地客观反映各级各部门两个文明建设真实情况,有利于科学评价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客观公正地考核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实绩。统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重要职能。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和民生,准确反映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情况,对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理顺和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
根据《
统计法》和《
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设置独立的统计机构,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全面建立区域统计管理体制。珠晖、雁峰、石鼓、蒸湘四个城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2007年年报起,实行区域统计(实施方案另发),以满足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经济考核评价的需要。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的统计管理站,配备领导班子并设置专职统计人员。统计管理站站长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农村和城镇各村(居)委会设立兼职统计人员,由村(居)民委员会会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