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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湘江水位衡阳站超过警戒水位(56.5米),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电话报告,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达到保障水位(58米)以上向市委书记、市长电话报告,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同时报告未来24小时的降雨和洪水发展趋势。

  3.2.3 险情
  凡发生险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排险。报险程序是:
  ⑴水库出险:小二型水库出险,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小一型水库出险(包括防洪堤),县市区防指要立即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防指办公室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省防指办公室报告。中型水库出险(包括县属及城市防洪堤),县市区防指首先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市委书记、市长报告。

  ⑵堤防出险:湘江及四大支流(洣水、耒水、蒸水、舂陵水)城镇区出险,按中型水库对待,非城镇区出险,按小一型水库对待。
  冬修水利期间重点堤防(包括城区堤防)、中型水库的除险保安工程进展情况,每半月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期,市防汛办凡接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重要通知、指示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报告。
  ⑶山洪灾害出险: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各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根据此临界雨量值确定山洪等级。再以此为依据确定报告程序。

  3.2.4灾情
  汛期,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密切关注并及时掌握突发灾情,要对政府有关部门从其他渠道掌握的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进行核实,及时与当地政府办公室沟通,并在第一时间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对灾情不祥的,要边报告、边收集、边继续补充。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用传真上报。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灾情态势及抢险情况。
  3.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3.1堤防预警
  当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警戒水位(56.5米)时,市防汛办向指挥部各领导成员通报水情。当湘江水位达到保证水位(58米)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发布水情消息。

  3.3.2水库预警
  启动该水库应急预案处置。
  3.3.3山洪灾害预警
  预警内容:降雨是否达到临界雨量值、可能出现大的暴雨等气象监测和预报信息;山洪水雨情监测和预报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预警程序: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1)在一般情况下,可参照市→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市县防汛办和乡(镇)防御指挥所,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预警的发布: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
  预警的处理:
  ●市防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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