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指挥部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洪工作。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衡阳警备区司令部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经委、市建设局、市发改委、衡阳电业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物资总公司、市供销社、市商贸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中国石油公司衡阳分公司、中国电信公司衡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衡阳分公司、市粮食局、市公路局、衡阳水文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移民局、市农机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广铁集团衡阳办事处等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为保证防汛抗洪的统一指挥,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防汛抗洪指挥小组,承担本系统本部门的防汛职责,完成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洪任务。
2.1.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发改委:安排修复水毁工程、防汛抢险资金和防汛物资储备资金的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修复水毁工程、防汛抢险资金和防汛物资储备资金的落实,及时调拨和监督使用。
●市经委:负责调配防汛、排渍的供电计划,负责本系统的防洪保安工作。
●衡阳电业局:负责调配防汛、排渍的供电负荷,负责本系统的供电设施安全运行。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防汛检查、防汛预案制定、审查;承担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有关规定、规程及时向市指挥部和省指挥部报告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灾情,并转达领导成员和省指挥部的有关指示。负责工程险情的技术处理方案,并参与抢险。
●市农办:负责农口系统的防汛抢险协调工作。
●市农业局:掌握农业洪涝灾害情况,负责洪涝灾区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所属农场的防洪安全。
●市林业局:负责供应防汛抢险木材,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工作和汛期漂木的管理保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城区公益设施的防洪保安。
●市农机局:负责市防洪抽水排渍机具的调用、维修。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雨量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
●市商务局、市物资总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申报、调度、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市供销社: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和调运,负责灾区所需有关生产、生活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为防汛抢险优先组织和提供水、陆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汛运输畅通,并组织水毁公路设施恢复。
●市公路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安全,保障防汛运输畅通。
●中国电信公司衡阳分公司: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水文、气象观测站的通讯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水文气象信息,并组织所辖通讯设施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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