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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农字正[2003]113号)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农机、水产)局:

  7月初以来,受副高稳定控制,全省持续高温少雨,7月1日至今全省平均降雨量仅30毫米,比历史同期偏少7.5成。其中赣南降雨量不足10毫米,偏少9成;赣中不足30毫米,偏少8成。各地都不同程度出现了旱情,赣州、吉安、抚州等地尤为严重,已对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对农村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困难。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赣州、吉安、抚州、宜春、萍乡、景德镇等6市的60个县(市、区)受旱。根据有关部门分析,我省旱情仍在继续加重,并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旱情越来越严重,二是旱灾区域北移,三是受旱面积和人口越来越大,四是抗旱能力越来越弱。

  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各地各级农业(果业、农机、水产)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省防总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积极发挥农业部门的作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旱第一线,切实做好抗旱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抗旱措施全面落实。

  各地各级农业(果业、农机、水产)部门要立足防大旱、抗大旱、抗久旱的思想,对抗旱工作要作好整体、科学部署。积极、及时、科学、高效地组织协调好抗旱物资、设备、技术和财力,要组织抗旱工作组,下派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抗旱工作第一线,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加强抗旱技术指导,降低灾害损失。

  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尽最大努力,完成今年农业各项经济指标,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一是加强“双抢”生产的实地直接指导,早插多插二晚。二是加强一季稻和二晚等灌溉用水调度与指导,关键时期保证必需用水,其他时期控制用水。提倡沟灌、浅灌,不要串灌、漫灌。三是加强棉花、红薯、甘蔗、蔬菜等旱地作物和果树的抗旱技术的推广与指导;可因地制宜采取沟水或浇水、覆盖保墒、使用旱地龙、推广抗(耐)旱品种等抗旱剂等措施,提高抗旱作物的抗旱能力。四是加强病虫测报与防治技术的指导,并密切注意大旱之年易发、大发、暴发病虫的发生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治。五是确保牲畜引水,保证精养鱼塘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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