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有关重大抗旱工程项目的立项和抗旱救灾用油、用电等市场价格的调控。
●市建设局:负责保证城市居民用水和干旱地区送水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旱抗旱和救灾经费列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发生重大、特大干旱灾害时要根据抗旱工作需要及时调剂、增拨抗旱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干旱灾情的监测,组织实施农业抗旱措施。指导各级政府发动群众开展抗旱斗争和灾后恢复生产、生产自救,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做好下一季的生产安排,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市民政局:负责安排好灾民的生活,组织党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救灾募捐活动。
●市气象局:负责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中、长期气候预测预报及有关信息、资料。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抗旱部署,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衡阳水文勘测局:负责所辖水文测站及观测设施安全,及时提供水情和水情形势分析资料。
●市农机局:负责抽水排渍机具的调用、维修。
●中国石油公司衡阳分公司:负责抗旱减灾油料的调运、储备和及时供应。
●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参加抗旱救灾,并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好灾区的交通秩序,特别是要确保抗旱指挥和救灾车辆以及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市交通局:根据抗旱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交通运输车辆、设备,安排抗旱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市卫生局:组织医疗队伍和调运药品深入灾区救治伤病员,切实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病发生。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灾患意识。
●衡阳电信分公司、衡阳移动分公司:负责做好电讯、移动和通信设施的检修维护,并根据需要调动相关电信、移动通讯资源、通讯器材,做好应急通讯保障,确保抗旱指挥、旱情、灾情信息的传递。
●衡阳警备区、武警部队: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兵力、装备支援地方抗旱救灾工作。
●其他各防汛抗旱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做好抗旱的支援、服务工作。
4.干旱灾害等级划分及预警机制
4.1 干旱灾害等级划分
4.1.1判定指标:
判定干旱灾害等级的主要指标为:连续无雨日数、降水量距平、受旱面积,参考指标为:土壤相对湿度、人畜饮水困难率、河流来水量距平和水库蓄水量距平等。
4.1.2等级划分:干旱灾害等级划分依据连续无雨日数、降水量距平、受旱面积3个主要指标,同时考虑土壤相对湿度、人畜饮水困难率、河流来水量距平和水库蓄水量距平等参考指标的影响,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具体判定。干旱灾害分为: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和特大干旱(Ⅰ级)四个等级(详见表2)。
4.1.2.1全市或区域内大面积连续2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30天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减少75%,或者60天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减少40%,或者90天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减少20%以上;受旱面积占全市或区域耕地面积15~30%,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影响时,为轻度干旱(Ⅳ级)。
4.1.2.2全市或区域内大面积连续4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30天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减少85%,或者60天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减少60%,或者90天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减少30%以上;受旱面积占全市或区域耕地面积30~45%,旱情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一定影响时,为中度干旱(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