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旱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衡政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衡阳市旱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
衡阳市旱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需要,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们编制抗旱工作预案。对加强防旱抗旱措施,增强干旱的风险意识,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在干旱发生时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抗旱措施,实现科学抗灾、减灾,最大程度地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争取抗旱胜利是十分必要的。
1.2 抗旱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我市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2.2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以保证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2.4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2.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分阶段、分地域,有针对性地采取抗旱措施。
1.2.6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规等;
(3)《灾害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
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
(4)《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5)编制区域内近期、远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规划,有关水利建设、发展的目标及规划。
1.4 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