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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查询系统软件进行测试运行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查询系统软件进行测试运行的通知
(鲁食药监市函〔2007〕124号 2007年11月23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整治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601号)精神,为规范药品营销人员管理,有效治理经营挂靠行为,省局决定对在山东省境内从事药品营销的业务人员实施备案管理,并组织开发了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查询系统软件(以下简称备案查询系统)。为保证备案查询系统的可操作性,拟对该系统进行运行测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备案查询系统的基本情况

  备案查询系统是指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查询我省通过备案的药品营销人员的查询系统。备案范围是指在山东省境内从事药品营销的业务人员(药品零售企业的营销人员除外)。备案查询系统分为公众查询界面和后台操作两部分。公众可以通过登录省局网站信息查询模块在线查询药品营销人员的真实性。后台操作为药监部门录入相关信息的操作系统。药品营销人员备案和查询系统是辅助药品市场监管的手段,目的在于加强药品营销人员的管理,有效治理药品批发企业的挂靠经营行为。

  二、备案查询系统测试运行的时间

  测试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为保证备案查询系统满足管理需要,方便公众查询,各市局要安排专人对系统进行测试。各市局通过省局确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密码请电询省局市场处)登录http://60.216.97.248后点击CCERP进入后,进行运行测试。

  三、备案查询系统测试的具体操作

  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查询系统的后台是一个包含辖区内所有药品营销人员的数据库。数据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息、不良记录等内容。企业及人员信息的原始数据录入原则上由市局负责;不良记录由案件处罚的市或县级局负责录入。市局按照《山东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查询系统后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录入时,应先录入部分企业基本信息,再录入人员信息。后再对系统各项功能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对软件进行修改完善。测试结束后,所有测试数据将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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