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衡政发[2007]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和湖南省《关于大力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5号)精神,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衡阳的内在要求
“十五”以来,衡阳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骄人成绩,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趋完善,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为促进衡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从总体上看,衡阳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是保费规模偏小,与衡阳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二是保险覆盖面不宽,与人民群众对保险的需求不相适应。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加快保险业发展一是有利于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衡阳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利用保险机制来减轻政府财政和事务负担,有利于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有利于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保险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参加商业意外、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有利于弥补社会保障覆盖面的不足,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从而提高全社会的保障水平。三是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学会利用保险这个工具,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促使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四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险可以稳定人们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可以通过促进消费信贷拉动消费增长、可以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大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可以为出口贸易和境外投资提供保险保障,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二、积极稳妥发展涉农保险,健全“三农”支持保护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农”保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保险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创新经营”的总体思路,加大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力度,不断拓宽“三农”保险的覆盖面和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三农”保险在安农、支农、促农方面的作用,让农民群众“放心种粮、安心看病、舒心养老、专心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