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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的意见

  (二)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加快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实行标准化生产与管理,并逐步扩大规模,建设名牌农产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制定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操作规程,实行标准化生产,努力做到建设好一个基地,创建出一个品牌。我市将重点抓好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其在发展品牌农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抓好衡阳、衡南、耒阳、衡东、常宁、祁东等商品粮基地和90个乡镇的高档优质稻基地建设;重点抓好以322国道和107国道为轴线,年出栏300万头的优质生猪产业带,以衡南、衡阳、耒阳、衡东、衡山为重点的优质家禽产业带,力争全市出栏生猪1200万头,出笼家禽过亿羽。进一步抓好衡南、耒阳、常宁、祁东等地的优质烟产业带,衡山、祁东、衡阳、常宁等地的席草、龙须草产业带,发展优质烟20万亩,席草18万亩,龙须草10万亩。到2010年我市基本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要农产品基本实行标准化生产。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安全监管和安全认证。继续完善农产品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推进7县市和南岳区的检测站建设,抓好各县市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与各乡镇农贸市场的检测站建设,建立三级质量监测网络。全面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监测和执法监督,确保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监控。加大无公害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实行名牌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科学化和规模化。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积极推行先进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步伐,严格执行证书管理和标识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可追溯制度。努力创建名牌农产品,积极推进品牌农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各地要广泛宣传和组织发动有条件的生产单位申报湖南名牌产品和优质产品认定,争取用5年时间培育出一批享誉省内外的名牌、优质产品。
  (四)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品牌建设的重要主体。优势品牌的形成,有赖于一批龙头企业的崛起和带动。各地要不断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的指导和引导力度,积极培育一批从事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市要继续贯彻落实衡政发 [2003]12号文件精神,集中涉农资金,重点扶持粮食、生猪、家禽、席草、油类、林产品等产业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扩张企业规模,形成一批大的集团,增强企业的辐射和带动能力。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十一五”期间,全市建设各类专业合作组织1000个,充分发挥这些协会在带领农民发展生产、创建品牌、搞活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提高我市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企业化程度。大力引进国内外企业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特别是要积极引进国家和省级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责任,优化招商引资环境,鼓励外资依托我市的粮食、生猪、家禽、蔬菜等大宗优质农产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实现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增效,争取用5年时间培育出一批在全国都叫得响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大户和农产品生产出口创汇大户等农业品牌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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