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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监督有力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服务标准,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服务工作规范,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建立规范有效的社区服务体系,使社区服务就业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全面延伸就业服务,规范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充分利用就业服务网络,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就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政府指导就业工作的预见性和调控失业的能力。

  为使流动人员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城乡劳动力市场统筹规划,改变大量的务工人员散落在各大小街道的现象,争取在共和路原西宁毛纺厂建设西宁市外来劳动力市场,建设主体办公楼6层占地 3亩,流动就业人员临时居住生活用房占地2亩,务工等待区2亩,停车场1亩,岗前训练场地占地2亩,绿化带及院落设施占2亩,项目总投资需2000万元。

  为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实现市、区 (县)、街(镇)及社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工作信息网络系统软件开发及联网,筹划建设西宁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内容是市本级及区(县)、社区网络系统改造、网络建设、软件升级、网络运行。项目总投资需要4000万元。

  4、加强职业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的相互促进。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员为出发点,重点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青年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大技师考评力度,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根据我市实际,将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放在建筑、交通、商贸三个行业及城西、城东、城北、城中、大通五个区县,“十一五”后期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和区县;以劳动部门培训中心带动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培训方针;充分发挥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调动劳动者个人、培训机构、行业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与再就业能力。切实落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经费补贴政策,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和办法。“十一五”期间培训总人数达到11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50%以上。

  为实施技能再就业、能力促创业,有效解决西宁市职业培训力量严重地制约着本地区劳动力结构向合理化的方向发展的问题,提高培训质量,缓解结构性矛盾,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西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基地根据其功能划分为三个“中心”。一是工业培训中心,占地200亩,建筑面积为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容纳3000名学员的多功能教学楼1座,容纳1000名学员的多媒体设计、图书楼1座,容纳1200名学员操作实习楼3座,容纳总数为1500名学员100名教师的饮食、起居楼数座及教学、生活配套设施若干。二是服务业实训中心,占地200亩,建筑面积为6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容纳4000名学员的多功能教学楼1座,容纳 1500名学员的多媒体设计、图书楼1座,容纳总数为4500名学员的操作实习楼2座,容纳2000名学员150名教师的饮食、起居楼数座及教学、生活配套设施若干。三是新产业实训中心,占地100亩,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容纳1500名学员的多功能教学、图书楼1座,容纳2000名学员多媒体模似仿真实习操作楼1座,容纳总数为800名的教、学员工饮食、起居楼数座及教学、生活配套设施若干。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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