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2006]1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推进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及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了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并进,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各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利地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一)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劳动者择业观念逐步改变,“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得到落实,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就业总量进一步扩大,五年间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5.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建成西宁市中心劳动力市场,开展“一条龙”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全市建立128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28个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职业介绍协会和职业培训联合会,发挥社会力量为就业工作服务。成立劳务派遣组织,为灵活就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建立了多险合一的西宁市社会保险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与省外十余个省、市、区建立了劳务协作关系,建立劳务协作点 27个,为加大劳务输出工作提供了方便。积极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就业,建立农民工劳务市场,做好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100万人次。
(二)职业培训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再就业培训、技校培训和职校培训工作的培训合格率达到了 80%,培训后就业率达到30%以上;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劳动者,使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有明显提高,比例趋于协调;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使30%技术工种(职业)的技术工人等级结构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国有企业签订协议的下岗职工100%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生活费并代缴了社会保险费,发放代缴基本生活保障金 9580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发放基本养老金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