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
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将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将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十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两个确保”得以实现,发放基本养老金26亿元,发放代缴基本生活保障金9580万元,完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5.7万,四类下岗失业人员从2002底的7.5万人下降到2005年底的2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10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培训下岗失业人员8.2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了80%。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05年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6万人、13.8万人、13.4万人、9.2万人、6.7万人,各项保险基金总收入25.4亿元,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较“九五"期末增长1.5倍。劳动关系进一步稳定,推行实施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三项制度,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三项机制。劳动保障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建成了西宁市中心劳动力市场,全市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立了多险合一的西宁市社会保险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和西宁市劳动力市场倌息网络,就业服务大厅和社保大厅相继投人使用。”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市的关键阶段。做好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维护等问题,是体现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将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重要的有利条件。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中仍面临着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将长期存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保障范围不广、保障能力不强的问题还没有从基本上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劳动保障工作在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进取,在新时期把劳动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