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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四)环保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环境信息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建成了环境信息中心、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和市环保局局域网,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环保科研工作取得新成就,开展了“衡阳市生态环境现状及对策研究”、“衡阳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研究”、“衡阳市水环境容量研究”、“衡阳市大气环境容量研究”、“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等20余项环保科研课题,部署了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一批企业100余种产品通过了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环保宣传工作得到强化,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衡阳环保世纪行”、环境警示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保志愿者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到2004年底,全市已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2所,市级绿色学校18所,创建省级绿色社区2个。
  “十五”期间,由于环保投入不足,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资源型产业引起的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严重,主要工业区、环境敏感区的环境质量没有根本改善。
  二、指导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衡阳为基本要求,以污染物总量控制,抓好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为主题,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为主线,以“一江一河两区”(即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幸福河流域、水口山工业区和合江套工业区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优化工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创新环境保护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保投入,为把衡阳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家园,提供环境保障。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环境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完善,环保投入机制更具活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以上,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开拓创新中取得新进展,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框架基本建立,循环经济得到较大发展。
  2、具体指标。
  (1)环境质量目标:80%以上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80%水量达标);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00天/年;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有所降低。70%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80%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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