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人员条件
4.4.1管理人员、调度人员、驾驶人员须掌握与道路货物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货运业务等知识。
4.4.2车辆驾驶人员须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持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广东省营业性运输汽车驾驶员上岗证》。
4.4.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和统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的专业人员。
4.4.4聘用各种专业人员,必须签订合法有辣的聘用合同。
4.4.5申请经营道路货物运输时须提交可行性研究报4.5企业组织条件4.5.1有完善的企业章程。
4.5.2有合法的法定代表人。
4.5.3有健全的生产经营机构。
5、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的补充条件
5.1普通货物运输
5.1.1拥有10辆及以上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5.2零担快件货物运输
5.2.1须有五辆及以上厢式专用车。
5.2.2须使用防雨、防尘、防火、防盗的厢式专用车辆,并喷涂明显标志。
5.2.3零担快件货物运输业户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搬运装卸设备。
5.2.4拥有五辆零担、快件运输车的业户,其仓储面积应达到200平方米,超过五辆车者,每增加一辆车应增加仓储面积20平方米。
5.2.5仓储场地须具有足够的防火、防盗、防潮设施.
5.3 大件货物运输
5.3.1拥有二组及上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下的超重车组。
5.3.2一类大件货物运输
5.3.2.1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及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并有相应配套附件。
5.3.2.2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汽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主管技术的车队长须有从事大型物件运输两年以上的实际经验。
5.3.2.3具有符合《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超重型汽车列车驾驶员、超重型汽车列车挂车工、公路运输起重工,其中各类工种工人的等级不低初级。
5.3.3二类大件货物运输
5.3.3.1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及以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并有相应配套附件。
5.3.3.2没有分管技术的副经理;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汽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主管技术的车队长须有从事大型物件运输四年以上的实际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