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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一)开发区不再设立招标办,不再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开发区招标办评委库中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进入全市统一评标专家库。开发区范围内招投标活动由相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执法。

  (二)开发区范围内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有形建筑市场依法公开招标。有关开发区建设项目报建、施工管理、质检、工程验收等,仍按原管理办法不变。

  (三)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交纳的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费50%留给开发区。

  (四)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区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应全过程跟踪、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其中包括招标投标情况,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时,应派人现场参与监督。

  三、建立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相关法规规定,由市计委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提出衡阳市市级评标专家库专家名单,作为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

  (一)专家库评标专家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领域高级职称和同等专业水平,比较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大多数专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二)评标专家库按行业划分设4个组(134人),分别是工民建(69人)、交通运输(32人)、水利(18人)和企业技改(15人),分别负责相关行业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工作。其中工民建类专家组负责市建设局、市建工局招投标行政监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工作。

  (三)由市计委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并不断完善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规范整顿有形建筑市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21号文件规定,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它对于增进建设工程交易透明度,加强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市市、县二级建筑市场还存在政企不分、职责不清、功能不全、监管不力、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一)市、县二级有形建筑市场必须在近期内与建设局或建工局彻底脱钩,不能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隶属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做到人员分离,职能分离,资产分离,使有形建筑市场真正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工程交易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是全社会的有形建筑市场,人、财、物不属于某一个部门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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