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l000‰
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呼吸或其它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计量单位:‰
资料来源: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年报。
2、非农人口所占比重
非农人口根据户籍管理制度属于非农户口的人口。
计算公式:
=非农人口/总人口术*100%
计量单位:%
资料来源:公安局户籍统计年报。
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辅助业,综合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警察等。
全部从业人员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参加社会劳动取得社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口。
计算公式: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全部从业人员*100%
计量单位:%
资料来源:统计局劳动统计年报。
二、生活水准指标
4、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
指按城镇居民人口计算的平均居住面积。
计算公式:
=住宅居住面积/居住人口
计量单位:平方米
资料来源:统计局城市住户调查资料。
5、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
指按农村居民人口计算的平均居住面积。
计算公式:
=住宅居住面积/居住人口
计量单位:平方米
资料来源: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资料。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计量单位:元
资料来源:统计局城市住户调查资料。
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计量单位:元
资料来源: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资料。
8、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
指通过改善饮用水的水质,改善供水方式,如管道集中供水(自来水)、分布式改水(手压机井、改良大口井)而受益的农村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
计算公式:
=农村改水累计受益人口数/农村总人口数*100%
计量单位:%
资料来源:爱卫会统计年报。统计范围为全国县及城市下辖农村(不包括城市市区)。
9、人均生活用电量
指每一用电人口平均每年的生活用电量。
计算公式:
报告期生活用电量/报告期用电人数。
计量单位:千瓦时
资料来源:电力公司统计年报。
10、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的家庭电脑数
指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家庭电脑的年底拥有量。
计量单位:台
资料来源:统计局城市住户调查资料。
11、空气质量达标率
指环境监测部门空气质量监测日报中达到优、良或者二级以上空气质量标准的天数与监测总天数之比。
计算公式:
=达到优、良或二级以上监测天数/监测总天数
资料来源:环境监测统计日报。
三、公益服务指标
12、传染病发病率
指全国26种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在一定时间和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中新发生病例的频率。
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