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食药监发〔2007〕38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继续深入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局制定了《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局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上一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坚决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7号)和国家局《
关于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若干意见》(国食药监办〔2007〕502号),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切实解决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一)实现药品市场秩序规范有序。辖区内杜绝重特大药害事故,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药品质量稳步提高。药品监督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完成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及国家局部署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坚决取消弄虚作假、现场核查有严重缺陷的药品批准文号,有效遏制突击申报、低水平重复、注册品种过多过滥现象,使药品研制、申报秩序得到规范。
(四)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有因检查达到100%,检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