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问题
1、经营未经审认定品种的现象比较普遍。从抽查的企业看,有15个企业经营了未经审认定的品种,占抽查企业总数的55.5%;从抽查的样品看,有37个样品的品种未经审认定,占抽查样品总数的17.9%;从作物种类看,西瓜最为严重,10个样品有8个品种未经审认定,辣椒6个样品也有2个未经审认定(详见附表)。
2、部分种子企业存在无证生产或假冒生产许可证号的行为。从抽查的企业看,27个企业有18个企业存在无证生产或假冒生产许可证号的行为,占抽查企业的2/3;从抽查的样品看,173个样品有49个样品存在无证生产或假冒生产许可证号的行为,所占比例为28.3%。其中27个属冒充号、14个无证号、6个停用号、2个假号。
3、部分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不规范,没有按照要求建档,特别是一些B证种子企业和委托代销点。少数种子企业标签包装不规范,品种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过于简单,购种者难以了解掌握。蔬菜种子经营者普遍存在经营散装种子的现象。个别企业超范围经营,都昌县兴农公司受隆平高科委托后又委托基层供销社,而供销社又委托个体户。
4、执法经费紧缺。四个设区市的种子管理部门除工资外,既无执法管理经费,也无专项事业经费,赣州、九江、宜春三个设区市和县级种子管理站问题更为突出。有的连工资都无法保障,种子执法难以顺利实施。
三、措施
1、继续加强《
种子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加强对种子管理人员、种子生产经营人员的业务、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水平。同时,加快《
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立法步伐,完善配套规章,使种子管理走上法律化轨道。
2、着力加强种子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主要是解决种子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力争做到既定岗定编,又在财政上保证管理和执法所必需的经费,从而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公正的种子管理执法队伍。
3、进一步加大种子管理、执法力度,今年下半年我厅将再次部署开展一次力度更大的全省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确保粮食生产用种安全。
4、各地要按照隶属关系对此次抽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将处理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