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议评价的方法
按照要求,本次评议评价工作采取自查自评、检查评议和问卷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查自评由厅机关各部门组织实施;检查评议由厅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向社会发放问卷测评,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厅机关各处室局站围绕评议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评。
2、厅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机关干部职工发放“省农业厅政务环境自查自评调查问卷”,进行自评打分。问卷设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0.9、0.8、0.7、0.5,厅机关各处室局站根据四个等次的票数计算出自评得分。最后,厅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自评打分情况,研究打出我厅自评分。
3、厅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设立投诉、评议电话和意见箱、电子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厅政务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整理自查自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综合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意见,查找我厅在政务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并落实整改部门进行整改。
另外,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的评议评价计分,采用百分制,根据自评、检查评议和问卷测评情况进行打分。计分方法如下:①被评单位自评分占10%;②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评议分占20%;③群众问卷测评分占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0.9、0.8、0.7、0.5。
四、工作步骤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评议评价工作安排在8-9月份进行,时间为一个月。具体实施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8月1日-12日)
1、研究、制定和下发《2004年江西省农业厅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厅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动员大会,传达省政府2004年省直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动员大会精神,部署我厅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
3、厅机关各处室局站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若干意见》和《2004年省直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及省政府2004年省直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动员大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