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5、大力宣传“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6、继续组织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任务指标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市残联要设立残疾人维权机构,区、县残联要有专职工作人员,使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得到改善。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制定、修订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加大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合法权益。
2、贯彻实施
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
西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制定出台《西宁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暂行)规定》。
3、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倡导形成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4、加大
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
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5、建立以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解决残疾人打官司难等实际困难。
6、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7、贯彻国务院颁布的《
信访条例》和中国残联制定的《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