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宁政办[2006]1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青依法办发〔2006〕02号)的规定,现就对各区、县政府及其市政府各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旨在通过查找差距,不断督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方法和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实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的内容
(一)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情况
1、市政府第77号令的贯彻落实情况。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保留和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检查各级行政机关是否存在擅自设定行政许可项目,增设审批条件,扩大审批范围,自行委托所属事业单位代行审批现象;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收费,是否以备案、审核等方式变相审批、继续收取;
2、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公开、公示、一次性告知、统一受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依据、数量、条件、期限、办事程序、结果、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采取有效形式在办公场所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难问题是否已得到切实解决;
3、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情况;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切身利益,应采取听证、招标、拍卖等方式决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告知当事人听证权,或依法组织招标、拍卖活动。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建设情况
1、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统一受理、服务承诺、行政许可监管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以及有条件的部门开展电子政务,进行网上审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