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补助、医疗救助、灾民救助、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各项优扶政策,做好残疾人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水平。积极探索农村低保制度,逐步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和需要的大病医疗保障及养老保险制度。
24、积极倡导乡风文明。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信用户”、“五好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知荣辱、革陋习、树新风,形成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干群团结的良好风尚。加强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教育农民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意识。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和平安乡村建设,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创造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25、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和“三培双带”活动。开展好城乡党支部结对帮扶活动。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加强村级组织廉政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落实村干部的各项待遇。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物质保障。加强农村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建设,发挥好职能作用。
26、推进村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以村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自治水平,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标。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
27、不断提高农村依法治村水平。 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自治活动和管理其他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深入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普法宣传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