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发[2006]8号)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省委对西宁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寄予厚望,明确要求“西宁要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走在全省前列,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扎实推进西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和谐西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央 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西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十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和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了新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几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采取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不断加强“三农”工作,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进步。“十五”末,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21美元,已基本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经济发展总体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目前我市农业和农村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较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高。二是农民收入水平低。我市农民人均收入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三是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四是农村文明程度不高,农民整体素质较低。这些矛盾和问题,有的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积累下来的,有的是在现实发展中形成的,它们相互交织、影响面广,解决起来难度较大。因此,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与发达先进地区相比,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多、更复杂,需要更长的时期和付出更艰辛的努力。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做好“三农”工作,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