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为市政府成立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相关工作小组,由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由应急指挥的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及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等情况确定。
(二)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职责
1、按照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授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各工作组,有关部门迅速派员集中办公,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
2、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听取指示。
3、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新闻发布。
4、协助省有关部门管理采访事件的中外记者。
5、指导市内媒体加强救灾宣传和公共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抢险救灾工作中的突发事迹和模范人物。
6、指导有关部门收集、跟踪舆情,及时向应急指挥机关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7、落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负责事件处置或具有应急管理职能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新闻发布事项的工作;要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的初稿,并初审向新闻媒体提供的新闻稿;参与新闻发布;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2、市委宣传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内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协助收集、跟踪境内舆情,组织舆论引导。向省委宣传部门报告情况,听取相关指示。
3、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协助省外事侨务部门受理新闻发布、报道中的相关涉港澳台及涉外工作。
(四)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和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制订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