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1、加强监督监察,确保政令畅通。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执行重大改革措施,要主动介入,从监察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要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省市工作部署,强化监督监察,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督促整改,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2、加强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行政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级监察机关要围绕政府及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促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深入推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三项重点工作。继续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要大力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明确决策机关的权限和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对行政执行的监督,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监察方式,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解决执法不公、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4、加强廉政监察,规范从政行为。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
公务员法》和《
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监察。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的督查落实。以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法违纪的案件,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