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
(宁政〔2006〕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强化行政监察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监察法》,不断提高对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
行政监察法》是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准则,是约束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监察法》,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需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政府的行政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着力解决政府作风、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监察机关作为政府的专门监督机关,通过维护行政纪律,推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2、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依法行政是政府权力配置和运作的基本准则,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利于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促进经济社会事务,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等活动,有利于推动政府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制度,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4、充分发挥政府内部监督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需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监察机关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督检查,把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有利于推动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取得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