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兑现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金的通知
(宁政办〔200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2005 年,各区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以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管理,强化优质服务,推进综合改革,圆满完成了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任务。
根据对各区县 2005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考核结果,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兑现 2005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奖金。具体安排如下:城西区、湟源县达到红旗区(县)标准,给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长各奖励 800 元,给计生局奖励 6000 元,共计各奖励 10000 元;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达到一类区标准,给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长各奖励 600 元,给区计生局各奖励 5000 元,共计各奖励 8000 元;大通县、湟中县认真实施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 / 计划生育项目,完成了项目工作任务,给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局长各奖励 600 元,给县计生局奖励 5000 元,共计各奖励 8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