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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宁政〔2006〕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扎实稳步推进村镇规划建设,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县城和重点镇为突破口,完善城镇规划,增强城镇功能,扩大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把村庄规划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二、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城乡和谐、可持续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重视抓好城乡结构调整,既要促进农村人口快速有序的转移,又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村镇规划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关系,坚持节约集约原则,走集约式发展的道路,实现城乡经济的共同繁荣。

  (二)规划先行、政策引导。依据西宁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三县县城总体规划,完善小城镇体系,科学分工、合理布局,加强小城镇规划的编制。村庄的规划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撤小并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功能齐全、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存的原则。

  (三)科学指导、突出重点。以三县县城和多巴、甘河、大华镇为重点,增强对临近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和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发挥小城镇功能。村庄建设应体现以政府主导、农民为主体。政府要强力推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创造条件,搞好服务,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

  (四)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正确处理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既要因地制宜、稳步发展,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

  三、规划建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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