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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灾预案的通知


  3、救援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救援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工作组:预测评估组由气象、地震、民政、农牧、水利、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组成。

  人员抢救组由卫生、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成。

  抢险转移安置组由民政、省军区、武警西宁支队、公安、公安消防支队、交通等部门组成。

  工程抢险组由水务、电力、建设等部门组成。

  生活保障组由民政、财政、供销等部门组成。

  交通恢复组由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

  宣传报道组由广播电视台、西宁晚报社等新闻单位组成。

  通讯保障组由通信、移动等部门组成。

  恢复重建组由民政、发改委、经委、农牧、水务、教育、交通、建设、电力等部门组成。

  各工作组首列单位为牵头单位。

  4、现场指挥机构

  市、区(县)两级政府共同组成统一的现场指挥机构。由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受灾区、县政府一把手和西宁警备区首长为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受灾区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1、决策机构: 根据灾情信息和灾情的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是否启动预案;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对救灾应急的全过程实施指挥、决策。

  2、救灾应急指挥部: 全面负责抢险、救援、转移、安置、重建及其它需要紧急处置事项的指挥和部署;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中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下一级救灾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派出人员赶赴受灾一线参与现场指挥和进行督导工作。

  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向救援机构的各工作组传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问题。

  3、救援机构: 预测评估组负责灾情、险情的监测、预测以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及时发布灾情、险情预警;负责灾情损失的评估。

  人员抢救组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治疗。

  抢险转移安置组负责抢险、转移安置灾民和抢救重要财产。

  工程抢险组负责水、电、路、燃气及其它受损设施的抢险工作。

  生活保障组负责为灾民提供吃、穿、住、医等物资保障。

  交通恢复组负责抢修被毁的公路、铁路。

  通讯保障组负责保障灾区通讯畅通。

  宣传报道组负责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恢复重建组负责灾区恢复生产、生活,修缮因灾倒塌和损坏的群众住房、学校校舍;恢复被损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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