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交通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交通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四政函〔2007〕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全市交通建设完成总投入10.3亿元,公路建设规模778.9公里,竣工里程661.1公里,新增通油路(水泥路)行政村66个,全市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率达到68.5%,运输场站建设超计划完成任务。同时,在企业改制、完善市场、依法行政、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均实现预期工作目标,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促进交通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实现四平大发展、快发展奠定坚实的交通基础。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6年四平市交通建设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其他交通工作的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交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2007年的交通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件:2006年度交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6年度交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交通发展先进县(市、区):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二、运输管理先进县(市、区):

  梨树县人民政府

  三、公路建设先进县(市、区)一等奖:

  双辽市人民政府

  四、公路建设先进县(市、区)二等奖: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铁东区人民政府

  铁西区人民政府

  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

  五、交通工作先进单位: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银行

  市国土资源局

  市公路管理处

  市公安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