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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中府办〔2009〕7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09〕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地方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中山,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镇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于11月底前将机构成员名单报市人口普查办(联系电话:88238030,传真:88338847)。各镇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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