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攻克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初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对国庆期间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实施暂时关停措施的单位,要逐一督促整改,对年底前仍未整改完毕的,要采取行政手段强制隐患单位停业整改。冬防期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开展一次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排查确立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进行梳理和论证,对隐患相对严重且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依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依法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对整改难度大的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各地要在冬防期间解决一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8日)
1.冬防工作期间,各县(市)区、开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成立督查检查组,对本地区和各相关部门冬季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办已确立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要由领导带队,组织公安派出所及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及村屯、居民小区,特别是弱势群体居住的住宅、敬老院、托老所和出租屋等进行检查。
2.冬防工作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全市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确立和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志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奇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永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勇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
主 任:王 勇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王志力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鞠俭峰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做好冬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判冬季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