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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萍府字〔200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险是社会稳定之基。2005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从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和工作责任机制入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不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大力促进就业和城乡经济同步发展,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继续保持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良好的发展势头,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完成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险目标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授予:安源区人民政府、芦溪县人民政府、莲花县人民政府为2005年度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上栗县人民政府为2005年度全市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湘东区人民政府为2005年度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先进单位,安源经济开发区为2005年度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湘东区人民政府、上栗县人民政府、安源经济开发区为2005年度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达标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新的业绩。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实施新一轮就业政策的起步之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就业优先的发展观念,增强社会保障忧患意识,把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与创造就业岗位和增强社会保险搞风险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开发就业岗位,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努力提高创业能力,同心同德,扎实工作,推动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实现萍乡在江西率先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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