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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停止收取“社会文化管理费”的通告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停止收取“社会文化管理费”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京财综[2003]1137号)文件精神,我局原收取的“社会文化管理费”(出版、发行、印刷、音像)于2003年7月1日起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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