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关于加强本市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京新出人[2004]195号)
本市各新闻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市政府下发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责任》的规定,在本市新闻出版(版权)行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
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特别是随着首都的经济发展,安全工作已经成为首都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办好历史上最出色的一届奥运会的根本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做出了许多重要批示,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本市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的各单位和全体从业人员都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本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安全稳定,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二、认清形势,查找问题
北京地区现有登记出版单位3000多家,印刷复制单位近2000家,发行单位7000多家,从业人员几十万人。随着首都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本市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日益增多。近年来,在京各新闻出版单位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各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改善安全工作设施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本市新闻出版行业安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薄弱环节,甚至是事故隐患,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有些单位和部门从业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淡薄,存在麻痹思想,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底数不清。还有部分单位领导没有摆正安全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敷衍塞责;(2)一些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仍存在覆盖不到的地方,有些措施可操作性差;(3)一些单位安全教育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没有形成制度,实际效果不明显,造成了所属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4)一些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安全人员力量不足,没有有效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足或老化严重,疏散通道不畅通;(5)有些单位管理手段单一,领导责任不落实,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上述这些问题,如果我们不加以重视,不下决心加以解决,势必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将对首都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各新闻出版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对此有十分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