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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出版物印刷企业)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出版物印刷企业)


北京地区各出版物印刷企业: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出计[2005]1325号)精神和全国印刷统计报表制度(可到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站查询,网址:WWW.PPSC.GOV.CN),为切实做好2005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顺利实现新闻出版行业统计由部门统计向行业统计的转变,实现全面通过统计信息系统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发排数据,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上报时间
  根据统计制度并结合年报要求,请各企业于2006年1月20 日前上报《印刷生产情况年报表》及《印刷生产设备年报表》,2006年2月20日前上报《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表》。

  二、单位号和密码
  各出版物印刷企业的单位号和密码不变,仍沿用2004年年报发放的单位号和密码。单位号后没有"CW"的,进入印刷报表系统,单位号后带有"CW"的,进入财务报表系统。

  三、 填报发送注意事项
  了解填报操作可在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http://www.ppsc.gov.cn)下载《操作手册》。注意:在您进入填报界面录入完数据,点击"保存"按钮后,请继续点击"网上提交"按钮右面的下拉箭头,点击"全部可发送记录",系统自动显示"数据已成功发送",填报工作才全部结束。

  四、填报要求
  1、为了便于统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请各单位在年报过程中务必填写本单位的法人代码。具体填写方式:在进入填报系统后点击上方"编辑"字样,再进入"单位信息",在下方"备注"一栏中准确填好本单位的法人代码,即组织机构代码。
  2、如有指标解释需要查询,请登陆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站(http://www.ppsc.gov.cn),点击"统计制度",打开相应报表查看。具体填报注意事项请参看附件《印刷统计填报说明》
  3、非独立核算发行单位中,如有需上报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数据,必须填报《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表》;如没有就不填。

  五、报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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