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鲁教师函[2008]7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提升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高中素质教育,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和全省普通高中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会议精神,结合我省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定于2008年暑假对全省普通高中教师开展新课程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远程网络研修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在学科课程专家和指导教师引领下,以教师为主体开展学科教学案例分析和问题研讨,帮助广大教师准确把握和理解课程标准和有效实施高中新课程,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高中课程改革。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公共课程、学科课程两类:
公共课程两个专题,1天,6学时;
15个学科,包括: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每个学科6个专题,12天,72学时。
三、培训对象
全省普通高中各学科教师。
四、培训时间
全省高中教师按市地分两批培训。第一批: 7月13日-25日(淄博、烟台、东营、枣庄、泰安、临沂、潍坊、聊城);第二批: 7月27日-8月8日(济南、青岛、威海、济宁、日照、莱芜、滨州、菏泽、德州)。
五、培训方式
采取远程网络研修和校本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发挥网络远程培训的优势,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管理与互动研讨。
--学员学习:包括学习视频课程、参与面对面研讨、参与在线研讨和专题讨论,按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与指导教师及课程专家互动答疑;
--指导教师:组织、督促学员学习,进行学习指导,评判作业,点评学员观点,组织并引领学员进行研讨;
--专家团队:由国家级专家和省级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对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定期在线与学员进行交流,对典型问题进行集中互动答疑;编辑课程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