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人力资源中心关于举办期刊社社长、主编岗位培训的通知
北京市各期刊社: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
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要求:在职或拟任期刊社社长、主编(含副职)岗位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期刊社社长、主编岗位培训班。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取得该岗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才能持该证书上岗(在岗)。2005年度核验中期刊社主要负责人持证上岗情况是年检的内容之一。对达不到要求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持证上岗要求。
按照总署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2006年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受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委托,我中心将于2006年4-5月举办两期期刊社(编辑部)社长、主编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北京市各期刊社(编辑部)社长、主编(含副职)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以及已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但到2006年已超过或即将超过5年有效期的。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2.新闻出版法律法规;3.
著作权法相关知识;4. 新闻侵权的责任与预防;5.期刊相关知识;6.经验交流等。
三、培训方式:
学习方式以集中授课为主,结合自学、交流、专题讨论、评议等形式。参加培训人员一律脱产集中学习5天,并按要求自学,完成学习论文,请安排好工作。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第一期 2006年4月17日至21日 第二期 2006年5月15日至19日
注意:培训时间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立水桥北甲一号(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
五、报名方式及费用:
1.报名方式:参加培训人员请详细填写北京市期刊主编岗位培训报名回执表,于每期开始前一周传真至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人力资源中心,每班100人,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