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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新闻单位:

  为了做好2006年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工作和政策的要求

  1. 按照市人事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新闻等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5号)的统一要求,自2005年起,新闻专业高级职称工作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2006年新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凡参加申报的人员,要在2006年6月15日至30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申报;2006年7月6日至8日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2.申报人员的关于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及破格条件等要求按市人事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3.加强申报人员业务论文和学术论著的审核,凡申报新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的业务论文。业务论文包括关于新闻学、新闻业务研究的论文和与现从事新闻工作相关的论文。如提交学术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有关新闻学的专著或者是与现正在从事新闻工作相关的专著。学位论文和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无效。

  4.对近3年内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新闻工作纪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案件中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及未定案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得申报2006年度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资格材料

  1.《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3份。(可至www.bjpta.gov.cn网站下载)

  2.人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免试外语人员须符合有关免试规定。相应等级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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