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
| 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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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财税金融等方面支持
| 26.对应征未征采煤塌陷地土地的征地补偿给予财政补助
| (1)对责任主体缺失的1.37万亩采煤塌陷地征收,省财政补助1.37亿元;(2)对责任主体明确的5.1万亩采煤塌陷地征收,省财政补助1.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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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财政厅
| 省国土资源厅,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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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对徐矿等涉煤企业15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给予财政补助3亿元
| 下达补助资金1.5亿元
| 下达补助资金1.5亿元
|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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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支持徐工集团筹建国家级工程机械研发、试验、检测中心补助资金5000万元
| 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在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平台)专项引导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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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财政厅
| 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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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支持徐矿集团产业转移补助资金5000万元
| 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在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安排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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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财政厅
| 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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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支持徐州工程学院建设
| 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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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财政厅
|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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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落实徐矿集团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额返还徐州和徐州经济开发区、徐州工业园区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省集中部分予以返还奖励
| 逐年落实
|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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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全面落实支持徐州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采掘业、汽车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的相关涉税政策并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 (1)6月底前完成相关政策的调研和制定;(2)年底前报送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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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国税局
| 徐州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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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
| 省财政厅,徐矿集团等涉煤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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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规划、转型项目安排、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计划等方面,重点向徐州倾斜
| 由省相关部门落实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厅、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委员会、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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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鼓励和引导国家政策性银行为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 (1)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在徐州设立资源型城市转型贷款平台,牵头实施银团贷款,引导其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等方面的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每年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2)争取3-5家股份制银行在徐州设立分支机构,2010年底开业运营;(3)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增长的平均水平,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占全年新增贷款的40%以上;(4)每年化解老企业债务8亿元;(5)积极培育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注重培育包括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在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 省金融办,徐州市政府
| 省国税局、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国资委、地税局,省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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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鼓励和引导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徐州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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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老企业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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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支持徐州企业上市、发行债券
| 新增辅导企业1家,上报中国证监会首发申报材料企业2家以上,力争过会1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1家企业债券发行方案。
| 新增辅导企业2家,实现挂牌上市2家;力争1家企业债券发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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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支持徐矿集团产业转型转移
| 38.帮助徐矿集团申请列入国家国有重点煤矿,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积极向上争取落实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徐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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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支持徐矿集团加大省外、境外煤炭资源开发力度
| 省相关部门根据徐矿集团产业转型转移规划重点给予支持
| 省国资委
|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环保厅、国资委,徐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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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支持徐矿集团培育壮大电力、装备制造、物流、煤化工等接续产业
| 省相关部门根据徐矿集团产业转型转移规划重点给予支持
|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环保厅、国资委,徐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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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抓紧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一期工程2×30万千瓦机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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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允许徐州地区的煤炭企业税前按吨煤20元提取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专项用于环境修复与生态补偿、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由徐州市政府和徐矿集团协商提出方案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 徐州市财政局
|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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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
| 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徐矿集团等煤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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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鼓励徐工集团做强做大
| 43.加快推进徐工集团战略重组
| (1)2月证监会审核重组方案;(2)6月得到证监会批准;(3)8月完成资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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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政府
|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国资委,江苏证监局,徐州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徐工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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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加快徐工集团整体上市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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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协调帮助徐工集团筹建国家级工程机械研发、试验、检测中心
| (1)完成徐工研究院用地手续、基建规划设计并开始施工;(2)建设4个系统技术研究室、1个新品研发部和2个工程中心,启动传动试验室、液压试验室第一期第二阶段建设,完成智能控制试验室第一期第二阶段建设,购买仪器设备20台套;(3)招聘各种高层次人才100名,研究制定徐工研究院引进博士、知名专家、教授等人才的支持政策,为徐工研究院创造良好的人才引进环境;(4)启动研究院管理机制,完成各项管理规程的制订;(5)完善国内外合作研究网络,购置各种软件500万元;(6)完成全地面起重机QAY300、QAY400、QAY500和RD28海上施工旋钻机,以及架桥机、提梁机和砂浆车等的开发,申请各种专利50余项;(7)申报国家工程机构检测中心。
| (1)启动发动机试验室、综合试验场建设,完成2万平方米基建规划建设;(2)购买仪器设备30台套,购置各种软件660万元,招聘各种人才200名;(3)完成产品QY70汽车起重机、QUY450履带式起重机、QUY650履带式起重机、G68登高平台消防车、K系列装载机、XS122智能化振东压路机、RP900摊铺机、4-8吨小型挖掘机和21-23吨中型挖掘机,以及工程机械换档控制系统、定轴式动力换档变速箱和工程机械GPS远程定位及监控系统等的开发,申请各种专利100余项;(4)完成徐工研究院基础建设项目验收。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厅
| 省质监局,徐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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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对徐工集团引进国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省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所需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 由徐工集团提出需求并上报,省、市相关部门视情重点支持。
| 徐州市人事局
| 徐州市经贸委、财政局,徐工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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